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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二审死刑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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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08:4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极其严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其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 不能成立,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回故:2010年10月20日,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 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连捅8刀,致张妙当场死亡。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投案。
  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药家鑫总算被判处死刑了,其实这样的判决早就应该执行,却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直拖延至今,可见我们的司法公正仍任重道远,但总算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我在想如果没有这么多正义的人关注、没有许多正义的写手、媒体记者去抨击、携而不舍地采访,没有如今的互联网……那么药家鑫会被判死刑吗?我想很多人都知道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答案,这就说明贪官的横行、邪恶的从生不仅仅是司法不够独立、权大于法,而是1)这个社会充满正义感的太少了;2)新闻、言论不能自由,坦白地说我一直就很敬佩那些写时评类文章的人,我觉得他们够男人,这类文章不仅是在鞭挞社会上的邪恶,也是在揭露社会弊端,对社会也有一定的改良作用,更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就如崔永元说的:“怎么爱国家呢?我们过去的公民教育是:不要对这个国家说三道四,拣好的说就叫爱这个国家,家丑不可外扬。错了,真正的公民是有责任的,不光说这个国家好叫爱国,指出这个国家和go-vern-ment运作过程中的毛病也是爱国,一定程度上讲是更爱国。我们应该想办法容纳这种声音,能让这种声音出来”,我想在这个社会上所谓的权力、自由、公平都是要靠我们自己争取的,如果大家都不去呼唤哪来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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